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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人民政府-海南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安置区(一期)项目(代建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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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人民政府-海南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安置区(一期)项目(代建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截止时间:2021-03-22 采购编码:CBL_20210311_104660792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 -> 采购主体: 政府

    磋商邀请函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安置区(一期)项目(代建管理),已由关于海南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安置区(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陵行审批〔2021〕4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管理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海南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安置区(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1855.00m 2 ,总建筑面积为 12032.72m 2 ,总安置户数 103 户,共 3 种户型。其中:A 户型建设 6 栋,67 户为居住用房,户型面积为 120.00m 2 /户,面积为 8040.00m 2 ;B 户型建设 2 栋,共 24 户,户型面积为 90.00m 2 /户,面积为 2160.00m 2 ;C 户型建设 1栋,共 12 户,户型面积为 60.00m 2 /户,面积为 720.00m 2 。同时配套建设服务网点面积为 854.22m 2 ,物业管理及活动用房面积为 242.00m 2 ,门岗面积为 16.50m 2 ,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位、篮球场、围墙、化粪池、海绵城市设施、多功能用房、拆除及迁移工程、电气、给排水、充电桩以及安防监控系统等工程。

    2.2、招标范围:项目代建管理,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直至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完成项目账务、资料、产权、管养等移交工作。委托代建范围和内容为组织实施设计、建设、移交及质量缺陷期保修,包括但不限于:(1)沟通协调配合政府部门完成项目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根据项目的进度目标、项目所在区政府提出建设项目征地及拆迁安置的时限要求,并协助配合区政府落实;(2)沟通协调配合项目范围内水务、燃气、电信、电力、缆线、移动、军光等管线权属单位完成管线迁改工作;(3)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编制和报批(备);(4)项目各项建设条件的落实、协调及开工手续办理,包括投资、规划、土地、拆迁、施工、环保、消防、人防、卫生、绿化、市政、建设等许可手续;(5)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合同签订;(6)组织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单位按合同完成项目的建设,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进行控制、管理及监督;(7)建设期间各项验收、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交付使用前设备安装、调试、保养全过程;(8) 建设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委托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备的移交等工作;(9)依法管理财政项目建设专款,按规定及合同支付工程(承包)款项;(10)按规定负责组织代建项目工程质量缺陷期的保修。

    2.3、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南平农场东北部

    2.4、招标控制价:881100.00元人民币。

    2.5、代建管理服务期:代建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24个月。

    2.6、招标范围:全过程代建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当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市政府及部门直属的具有投资职能的政府投资公司,或从事本行业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或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且仍持有国有股份的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一项即可,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者2021年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需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3.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1日 至 2021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66号国宾大厦6楼609房。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图纸 / 元,售后不退。(携以下资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投标人资格要求:注:以上资料验原件并提供完整一套复印件留存代理公司,且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4、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请于2021年3月22日9:30时前转入相应账号。

    4.5、投标保证金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开户行、账户名和账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202年3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66号国宾大厦6楼609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公告期限、确认投标期限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7.1、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确认投标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1日零时至 2021年3月18日24时止。

    7.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3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898-8343900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中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66号国宾大厦6楼609房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898-66736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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