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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详细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项目编号:GZJH2021-GZSNYNCJ-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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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项目编号:GZJH2021-GZSNYNCJ-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截止时间:2021-04-27 采购编码:CBL_20210407_104719028

    信息类别:咨询服务-> null-> 采购主体: 政府

    项目概况

    赣州市“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H2021-GZSNYNCJ-C001

    项目名称:赣州市“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州市“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1



    40000.00

    1、完成赣州市“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编制要求:方案要在切实摸清本地秸秆资源潜力和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明确全市“十四五”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规划好重点建设内容、布局和时间表,做好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提出保障措施。

    3、项目完成期限:5月20日前提交编制稿。

    具体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代理机构发放的《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5月20日前提交编制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报名

    售价:文件工本费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方式、报名费转账凭证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s_jh@163.com邮箱(未提供相关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供应商的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非现金形式所致单位为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或采购项目名称),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否则响应无效。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前按成交总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合格后如无违约行为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保证金账号信息如下: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江南支行

    户 名: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050110068900000220

    3.付款方式:出具经采购人认可的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5.新冠肺炎防控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2)各供应商代表须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将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给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3)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必要时,推选部分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其他人员在外面等候),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4)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开标场所的大楼入口处、楼层入口、开标室入口均需体温检测和个人通行证扫码确认后才能通行(二维码为绿码),请各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代理机构、采购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赣州市章江北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797-8196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

    联系方式:0797-8333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玲

    电话:18170126750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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